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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辅导:企业破产法律制度(6)

来源:233网校 2010年7月13日

  管理人职责的限制

  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实施下列行为时,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

  (1)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2)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的转让;

  (3)采矿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的转让;

  (4)全部库存或者营业的转让;

  (5)借款;

  (6)设定财产担保;

  (7)债权和有价证券的转让;

  (8)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完毕的合同;

  (9)放弃权利;

  (10)担保物的取回。

  【例题】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 )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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