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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辅导:企业破产法律制度(8)

来源:233网校 2010年7月13日

  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清偿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2、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3、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例如:甲的财产是100万元,其破产时,破产费用是80万元,共益债务是40万元,此时应该按照如下清偿:先行清偿80万元的破产费用,剩余的20万元按照比例清偿40万元的共益债务;假设一位债权人的共益债务是20万元,那么其得到清偿的数额是10万元。

  4、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15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例题】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清偿,应当遵循以下哪些原则?( )

  A、破产费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B、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情况下,先行清偿共益债务

  C、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D、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应当终结破产程序

  答案: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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