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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辅导:企业破产法律制度(13)

来源:233网校 2010年7月22日

  债权人委员会

  1、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1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9人。

  2、债权人委员会的职权

  ①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②监督破产财产分配;

  ③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④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

  【例题1】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债权人委员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在债权人会议中应当设置债权人委员会

  B、债权人委员会的成员人数最多不得超过7人

  C、债权人委员会中的债权人代表由人民法院指定

  D、债权人委员会中应当有1名债务人企业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

  答案:D

  解析:根据规定,在债权人会议中“可以”设置债权人委员会,因此选项A的说法是错误的;债权人委员会的成员人数最多不超过9人,因此选项B的说法是错误的;债权人委员会中的债权人代表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罢免。本题正确答案应选D。

  【例题2】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债权人委员会职权的是( )。

  A、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B、监督破产财产分配

  C、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D、监督管理人

  【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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