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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第三章知识点总结(5)

来源:233网校 2011年1月5日

201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科目
第三章 其他主体法律制度

第三节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3)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

1、设立条件

除了有损国家主权的、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不利于国家发展的、破坏环境的及有损中方合作方利益等之情形国家不予批准,其它都属允许范围之内。

2、设立程序

提交材料、申请报批

3个月——报审后三个月内获知是否通过审核

1个月——获批后一个月内办理工商登记

3、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

(1)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

指为设立合营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为合营各方认缴的出资额之和。

【注意】

①外国合营者的出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这是外国合营者认缴出资的最低限额。对其最高限额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②合营企业在合营期限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但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发生变化,确需减少注册资本的,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合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应当经合营各方协商一致,并由董事会会议通过,报经原审批机关核准。合营企业增加、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修改合营企业章程,并办理变更注册资本登记手续。

③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2)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

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是指按照合营企业的合同、章程规定的生产规模需要投入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生产流动资金的总和,由注册资本与借款构成。

投资总额(美元)

注册资本/投资总额

特殊规定

≤300万

>7/10


300万~1 000万

>1/2

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

1 000万~3 000万

>2/5

投资总额在1 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3 000万

>1/3

投资总额在3 6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 200万美元

合营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期限

1、合营企业合营各方的出资方式

(1)合营企业合营各方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

(2)外国合营者以货币出资时,只能以外币缴付出资,不能以人民币缴付出资。

(3)作为外国合营者出资的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应当是合营企业生产所必需的,且出资的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的作价,不得高于同类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当时的国际市场价格。

(4)作为外国合营者出资的工业产权或专有技术,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能显著改进现有产品的性能、质量,提高生产效率的;②能显著节约原材料、燃料、动力的。

(5)中国合营者可以用为合营企业经营期间提供的场地使用权作为出资,其作价金额应当与取得同类场地使用权所应缴纳的使用费相同。

(6)凡是以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出资的,出资者应当出具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的有效证明。

(7)合营企业任何一方不得用以合营企业名义取得的贷款、租赁的设备或者其他财产以及合营者以外的他人财产作为自己的出资,也不得以合营企业的财产和权益或者合营他方的财产和权益为其出资担保。

2.合营企业合营各方的出资期限

(1)合营各方应当在合营合同中订明出资期限,并且应当按照合营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的出资。

①合营合同规定一次缴清出资的,合营各方应当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

②合营合同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合营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并且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

合营企业合营各方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缴付出资的,视同合营企业自动解散,合营企业批准证书自动失效。合营企业合营一方未按照合同的规定如期缴付或者缴清其出资的,即构成违约。守约方应当催告违约方在1个月内缴付或者缴清出资,逾期仍未缴付或者缴清的,视同违约方放弃在合同中的一切权利,自动退出合营企业。守约方应当在逾期1个月内,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批准解散合营企业或者申请批准另找合营者承担违约方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

【单选】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拟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其拟订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下列选项的出资方式,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有()。

A.甲公司以已设定抵押的厂房作为出资

B.甲公司以一项技术难度较大的劳务作为出资

C.乙公司以合营企业名义租赁的机器设备作为出资

D.乙公司以其境外的母公司为担保人向美国某银行取得的贷款作为出资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出资方式。合营企业任何一方不得用以合营企业名义取得的贷款、租赁的设备或者其他财产以及合营者以外的他人财产作为自己的出资,也不得以合营企业的财产和权益或合营他方的财产和权益为其出资担保。另外,劳务是合伙企业独有的出资方式。本题D选项是以母公司作为担保人以境外的借款进行出资,这是符合规定的。

【多选】甲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为800万美元,合营企业合同约定合营双方分期缴纳出资,2008年5月1日甲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

A.在2008年5月1日,甲公司实收资本可以为零

B.在2008年8月1日,甲公司实收资本不得少于120万美元

C.2008年11月1日,中方合营者已缴付出资200万美元,若无特殊情况,外方合营者也应缴付出资200万美元

D.在2010年5月1日,甲公司实收资本不得少于800万美元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

1、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条件

(1)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须经合营各方同意。

(2)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须经董事会会议通过后,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3)合营企业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2、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程序

(1)申请出资额转让。

(2)董事会审查决定。

(3)报审批机关批准。

(4)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

1、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

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营企业合营各方对合营企业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合营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2、合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合营企业的组织机构是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

(1)董事会。

①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虽为有限责任公司,但并不设立股东会。

②董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中外合营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董事任期4年,可以连任。

③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董事长不能召集时,可以由董事长委托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董事会会议,经1/3以上董事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应有2/3以上董事出席,董事不能出席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

④董事会的职权包括:企业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方案、收支预算、利润分配;劳动工资计划、停业,以及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的任命或聘请及其职权和待遇等。

⑤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合营企业章程的修改;合营企业的中止、解散;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合营企业的合并、分立。

(2)

经营管理机构。

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合营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若干人,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可以由中国公民担任,也可以由外国公民担任。

3.合营企业的清算

(1)清算委员会的成员一般应当在合营企业的董事中选任。董事不能担任或者不适合担任清算委员会成员时,合营企业可以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律师担任。审批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派人进行监督。

(2)合营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合营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合营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但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多选题】甲公司为依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乙公司为依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下列有关甲、乙两公司区别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甲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而乙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董事会

B.甲公司的股东可以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而乙公司的股东必须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C.甲公司成立时的股东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而乙公司成立时的股东实际缴付的出资额没有最低限额

D.甲公司对修改公司章程事项作出决议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而乙公司对修改公司章程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区别。题目中四个选项的表述均符合规定。

【多选题】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应当符合的规定有( )。

A.必须经合营他方同意

B.转让全部出资应经他方同意,转让部分出资可以不经他方同意

C.应当经审批机构批准

D.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1)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须经合营各方同意(无论是全部还是部分转让)。(2)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须经董事会会议通过后,报原审批机关批准。(3)合营企业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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