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
序号 |
类别 |
项目 |
主要规定 |
备注 |
后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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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
不适用 |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个体户 |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工商户纳个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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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税收入确认 |
纳税义务时间 |
收入以权责发生制计算,要纳税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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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 |
纳税人 |
法人单位汇总纳 |
分公司按法人单位汇总的分配额属地缴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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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税率 |
一般企业 |
25% |
标准税率居民25%与非居民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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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企业 |
20% |
1、工业:应税所得30万元、100人、总资产3000万元以下; 2、其他企业:应税所得30万元、80人、总资产1000万元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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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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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纳税人(境内所得) |
10% |
1、全额纳税:股息、利息、红利、租金、特许权使用费 2、净额纳税:财产转让所得以(收入-成本)净额纳税 3、不纳税:非居民的境外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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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据实扣除 |
工资薪金 |
合理的工资薪金据实扣除 |
国企按政府规定,超规定部分不扣 |
5险1金2补充 |
2 |
职工五险一金 |
按照国务院部门和省政府标准扣除 |
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 ||
3 |
职工补充保险 |
按照财税主管部门规定标准(不超工资总额5%)扣除 |
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但(除特殊职工人身安全保险费可以扣除外)职工商业保险不能扣 | ||
1 |
限额扣除 |
职工福利费 |
实际发生不超过工资薪金14%以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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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会经费 |
拨缴的不超过工资薪金2%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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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职工教育经费 |
实际发生不超过工资薪金2.5%以内;超过部分可以无限期结转;(除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可全额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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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期补扣 | |
4 |
借款费用 |
资本化利息不扣;按实际利率扣,不超过金融机构标准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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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业务招待费 |
按发生额60%且销售收入 5/1000 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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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广告+宣传费 |
销售收入15%以内;超过部分无限期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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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期补扣 | |
7 |
公益救济性捐赠 |
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部分准予扣除 |
计算捐赠限额时不需要调整会计利润,即不需要先把会计利润+已扣除的捐赠,直接用会计利润*12%=捐赠限额,不超限就不用作所得税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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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计扣除 |
三新研发费 |
加扣一半 |
据实*150%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也按150%摊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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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置残疾人员的工资 |
加扣一倍 |
按实际工资*2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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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特殊扣除 |
创投公司投资额 |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
投资后取得高新认证的,自取得高新认证之日起计算2年;中小的标准是在投资与高新同时具备的时点,以后增大不影响。 |
无限期补扣 |
1 |
不得扣除 |
内部往来费用 |
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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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向股东支付的股息红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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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坏账等各种准备金 |
坏账准备等准备金均未实际发生,一律不许税前扣除,但证券保险金融企业有特例见教材371-372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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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滞纳金、罚金、罚款、没收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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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赞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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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营业外支出 |
与收入无关的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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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折旧年限 |
直线折旧不少于**年 |
房屋、建筑物20年;飞机、火车、轮船、机器设备10年;生产用器具、工具、家具5年;汽车(除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4年;电子设备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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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折旧不少于上述年限的60% |
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可以加速折旧,应用双倍余额递减或年数总和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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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资产 |
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10年;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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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摊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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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摊销不少于10年;长期待摊费用不少于3年;但商誉作为无形资产不能摊销:1、自创商誉不得入账摊销;2、自行开发的支出已作费用扣除不得再摊销;3、外购的商誉可以入账,但只有企业整体转让或清算时可以税前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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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以前年度的亏损 |
5年抵补 |
从发生亏损年度的下一年度起连续5年不间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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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扣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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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所得已纳税,可以境内合并计算后抵税,当年不足抵的,可在以后5年内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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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扣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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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购置环保、节能、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直接抵税额,不足抵的可在以后5年内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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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扣 |
投资收益的所得税:
所得税 |
境内所得 |
境外所得 | |||
股息红利 |
利得 |
利亏 |
少缴 |
多缴 | |
企业 |
免税 (非居民企业持有上市股票12个月内要纳) |
纳税 |
抵税 (不超过当年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无限结转 |
补税 |
在境内抵税 (先内外合并计税,再扣除境外已纳,不足抵扣的可1+5年补抵,分国不分项计算 |
补充:
一、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免三减三及各种免减项目,见教材388页
二、不征收税入:见教材361页(财政拨款、行政收费、政府基金)
三、关于存货损失扣除(见教材364页):
5年的图书、2年的音像品、1年的期刊挂历;
四、关于坏账损失扣除(见教材377页):
逾期3年以上,有催收记录,确认债务人已资不抵债或连续3年亏损或停业3年以上,且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经审批可认定为损失;
五、关于佣金与手续费扣除(见教材365页):
1、发行股票等权益性证券的手续费和佣金;
2、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和佣金;
3、财险企业按保费收入净额的15%以内扣手续费和佣金;
4、寿险企业按保费收入净额的10%以内扣手续费和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