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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前辅导:合同履行的规则

来源:233网校 2011年9月2日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预习
  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
  第四节合同的履行

  合同的履行是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完成各自承担的义务和实现各自享受的权利,使双方当事人的合同目的得以实现的行为。
  一、合同履行的规则
  (一)合同履行的一般规则
  1.履行主体
  2.履行标的
  3.履行地点
  4.履行期限
  5.履行方式
  6.履行费用
  (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规则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
  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
  (三)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合同的履行规则
  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四)涉及第三人的合同履行
  1.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2.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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