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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辅导:违约责任免除

来源:233网校 2011年9月9日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预习
  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
  第八节违约责任
  二、违约责任的免除
  (一)法定事由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免责条款
  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当出现一定的事由或条件时,可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三)法律的特别规定
  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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