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经济法学习笔记

2012中级会计经济法:消费税的纳税人

来源:233网校 2011年9月27日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预习
  第六章增值税和消费税法律制度
  第四节消费税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消费税的纳税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消费税的应税行为:
  (一)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
  (四)其他应税消费品
  【例】单项选择题
  ◎甲烟草公司提供烟叶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烟丝。甲公司将已收回烟丝中的一部分用于生产卷烟,另一部分烟丝卖给丙公司。在这项委托加工烟丝业务中,消费税由()代收代缴。;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甲公司和丙公司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纳税人。根据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时,受托方为消费税的扣缴义务人。

相关推荐2012中级会计经济法:消费税法律制度

更多推荐2000年-201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历年真题汇总

报考推荐:全国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 

相关阅读
最近直播往期直播

下载APP看直播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