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预习
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二节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六、非居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更多推荐:2000年-201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历年真题汇总
报考推荐:全国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预习
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二节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六、非居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更多推荐:2000年-201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历年真题汇总
报考推荐:全国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
责编:ljwzmznd
储成兵8月24日19:30
193人已预约
立即预约庄欣8月23日19:30
290人已预约
立即预约下载APP看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