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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经济法》备考知识点:抗辩权的行使

来源:233网校 2014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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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顾抗辩权有哪三种,分别阐述行使的条件、适用的情形和效力

  同时履行抗辩权: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后履行抗辩权: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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