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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经济法》考点精讲: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来源:233网校 2015年8月30日

  本篇知识点关系:经济法 >> 第四章 金融法律制度 >> 第五节 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 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的法律责任
  【考情分析】
  考频星级:★
  历年真题涉及:2013年单选题
  【考点精讲】: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的法律责任

  (一)逃汇、套汇的法律责任
  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或者以欺骗手段将境内资本转移境外等逃汇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调回外汇,处逃汇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逃汇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规定以外汇收付应当以人民币收付的款项,或者以虚假、无效的交易单证等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骗购外汇等非法套汇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对非法套汇资金予以回兑,处非法套汇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非法套汇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扰乱外汇出入境管理秩序的法律责任
  1.非法汇汇、结汇、携汇的法律责任
  违反对顶将外汇汇人境内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处违法金额30% 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
  非法结汇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对非法结汇资金予以回兑,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违反规定携带外汇出入境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处违法金额20%以下的罚款。中级职称编辑“娜写年华”发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海关予以处罚的,从其规定。
  2.违反外债管理的法律责任
  有擅自对外借款、在境外发行债券或者提供对外担保等违反外债管理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
  3.违反流入资本用途的法律责任
  违反规定,擅自改变外汇或者结汇资金用途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
  有违反规定以外币在境内计价结算或者划转外汇等非法使用外汇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
  (三)破坏外汇市场秩序的法律责任
  1.非金融机构违法经营外汇的法律责任
  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经批准擅自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由外汇管理机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万元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金融机构违法经营外汇的法律责任
  (四)外汇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违法的法律责任
  外汇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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