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义股东没有出资,一般情况下就算公司的出资和资产全都抵债了,也损失不到名义股东。但是如果实际出资人没有履行完出资,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名义股东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热点推荐:2016年中级会计师考试预习阶段学习计划表 报考指南
讲师辅导:233网校讲师解读2016年中级会计师考试复习备考策略
考试交流区(点击加入QQ群可快速加群交流):
温馨提示:有任何报考及考试相关疑问,可添加小编个人微信号“fdoz33”咨询。也可以使用微信公众号“kjzc233”加入我们的备战团队!233网校APP已上线,考生可下载手机APP,随时掌握考试报考!
扫一扫上面的二维码,添加小编个人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