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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试知识点 股东所持表决权2/3

来源:233网校 2015年11月24日
  • 第2页:【深入解析】

  【深入解析】

  配股属于增资事项,增资属于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事项,需要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

  1、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就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上市公司应由董事会批准的对外担保,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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