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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经济法考试第二章第八节知识点

来源:233网校 2016年2月12日

第八节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知识点预习——公司分立

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司依法分为两个以上的公司。

1.公司分立一般有两种:一是派生分立,即公司以其部分财产和业务另设一个新的公司,原公司存续;二是新设分立,即公司以其全部财产设立两个以上的新公司,原公司解散。

2.公司分立的程序与公司合并的程序基本一样。

3.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相关考点】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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