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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真题考点解析:表决权

来源:233网校 2016年11月13日
导读: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真题考点:表决权,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表决权10%,是指个人或共同拥有公司所有表决权中的10%。备战2017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章节知识,免费在线练习,<<点击进入中级会计师考试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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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表决权是指股东基于股东地位享有的,就股东会、股东大会的议案做出一定意思表示的权利。

股东表决权作为一种固有权、共益权,是股东权利的主要体现,与股利分配请求权一样居于股东权的核心。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表决权10%,是指个人或共同拥有公司所有表决权中的10%。

表决权是股权的一种体现。而股权是作为出资的对价,股东放弃了出资财产的所有权,而换取了公司的股权,所以有出资有股权才有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这是没有发行出去的股份,即没有财产所有权(即没有出资)作为对价,是“空股”,所以其没有表决权。另外,一般公司不会持有本公司股份。但公司在减少公司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等情况时,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从而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考点练习:单选题

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乙、丙、丁分别持有公司5%、20%、35%和40%的股权,该公司章程未对股东行使表决权及股东会决议方式作出规定。下列关于该公司股东会会议召开及决议作出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A、甲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B、只有丁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C、只要丙和丁表示同意,股东会即可作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

D、只要乙和丁表示同意,股东会即可作出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答案】C

【解析】(1)选项AB: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2)选项CD: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作出的下列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①修改公司章程;②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④变更公司形式。

考点练习:单选题

A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甲及乙、丙、丁、戊5位董事出席,董事会中其余4名成员未出席。董事会表决之前,丁因意见与众人不合,中途退席,但董事会经与会董事一致通过,最后仍作出决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决议可以通过,因其已由出席会议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B.该决议不能通过,因丁退席使董事的同意票不足法定比例

C.该决议是否通过取决于公司股东会的最终意见

D.该决议是否通过取决于公司监事会的审查意见

【答案】B

【解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在本题中,全体董事9人,通过决议的董事人数为4名,未过半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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