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经济法学习笔记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真题考点解析:视同销售

来源:233网校 2016年12月21日
导读: 外购的货物对内使用,用于非增值税的应税项目,不应该视同销售。高效复习,<<点击进入中级会计师考试题库

真题考点解析:视同销售的判定——第六章高效备考,讲师解密90%核心考点,免费试听>>

视同销售的判定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解释】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业)、转让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解释】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考点练习:多选题

(2011年)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下列行为中,属于视同销售货物的有( )。

A.将购进的货物用于扩建职工食堂

B.将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分配给投资者

C.将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D.将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核视同销售的情形。外购的货物对内使用,用于非增值税的应税项目,不应该视同销售。因此A不能选。B、C属于自产、委托加工的,都应视为销售;D选项将外购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应视同销售。

2017年中级会计师备考开始,推荐中级会计师考试题库,每日一练,章节练习,模拟试题,帮助考生全面备考复习<<点击练习

通关保障:锁定《会计实务/经济法/财务管理》90%考分秘笈,马上试听>>

推荐阅读:

2017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情分析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真题考点解析汇总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试题型、题量和分值

2017年中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


最近直播往期直播

下载APP看直播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