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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点预习:法律行为的基本概念

来源:233网校 2017年2月7日
导读: 备考2017年中级会计师考试,学习经济法第一章考点预习“法律行为的基本概念”。及时巩固,在线练习第一章章节练习<<马上做题

第一章考点:法律行为的基本概念高效备考,讲师解密90%核心考点,免费试听>>

1.民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区别

(1)民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

(2)民事行为依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内容而发生效力,而事实行为依法律规定而直接产生法律后果。

(3)民事行为的本质在于意思表示,事实行为只有在行为人的客观行为符合法定构成要件时,才发生法律规定的后果。

(4)民事行为以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为生效要件,事实行为的构成不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单方法律行为和多方法律行为

(1)单方法律行为,是指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无需他方的同意)而成立的法律行为。如委托代理的撤销、债务的免除、无权代理的追认、订立遗嘱等。

(2)多方法律行为,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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