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第四章考点预习:证券市场的结构交易所市场【2017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点预习汇总】
交易所 | 板块 | 适用范围 | 上市条件及监管规则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主板市场 | 为资质较高的企业股票提供交易服务 | (1)发行人应当是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主板市场(已不再接受新上市公司) | ||
中小企业板 | 业绩突出、具有较好成长性和较高科技含量的中小企业 | “两不变” | |
创业板 | 中小高新技术企业 | 与主板市场和中小企业板上市标准有所不同,主要体现为盈利要求有所放松等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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