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2017年中级会计师考试,学习经济法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考点预习之企业所得税税率。考前争分夺秒,特奉上2017中级经济法核心命题考点>>
2017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预习知识点第七章:企业所得税税率【2017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点预习汇总】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以下6类:(1)国有企业;(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4)联营企业;(5)股份制企业;(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1.基本税率25%;低税率20%,实际执行10%税率。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同,适用的税率也不同。
2.居民企业中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征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税。
国家财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通知明确,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推荐阅读:2017中级经济法经典习题|真题考点解析汇总
通关必看:2017年中级会计考试取证班锁定各科核心命题考点,送超高含金量的专题班,为广大考生打造一次通关备考秘籍!【点击试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