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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一人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

来源:233网校 2017年12月3日
导读: 我们一起来复习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一人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以下是相关练习题,供考生们进行自我测试。看书不懂?做题不会?怕考试不通过吗?2018中级全程学习规划,点击查看>>

单选题: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国有独资公司应当设股东会

B.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C.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国有独资公司董事可以兼任经理

D.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主席由监事会成员选举产生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国有独资公司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因此选项A表述错误。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因此选项B表述错误。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因此选项D表述错误。

多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股东会特定事项作出的决议投反对票的,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退出公司。下列属于该特定事项的有(  )。

A.公司转让主要财产的

B.公司合并、分立的

C.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

D.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回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退出公司:(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判断题: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答案】 √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股东滥用股东权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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