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试要点: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第七节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合同解除【各章考情分析>>点击试听>>】
协商解除:合同生效后,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以解除合同为目的,经协商一致,订立一个解除原来合同的协议,使合同效力消灭的行为
约定解除:解除权可以在订立合同时约定,也可以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约定,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权利,也可以约定双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法定解除:在下列情形下,当事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情势变更
合同解除的效力
抵销
法定抵销
不能抵销的债务(2018年调整)
提存
提存的情形提存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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