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试要点:第六章增值税法律制度第二节增值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和税率
第一节增值税法律制度概述(略)
第二节增值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和税率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扣缴义务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的分类: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
关于纳税人划分的特殊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采取简易办法计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得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申请税务机关代开)。
征税范围
(一)销售货物
(二)提供应税劳务
(三)进口货物
(四)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及不动产
(五)特殊规定
税率(2018年调整)
基本税率(17%)
(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另有规定除外)
(2)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劳务不涉及低税率)
(3)纳税人销售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低税率(11%)
(1)粮食、食用植物油(淀粉不属于)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农产品(包括玉米胚芽、鲜奶)
(6)音像制品
(7)电子出版物
(8)二甲醚
(9)食用盐(工业盐适用17%)
(10)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低税率(6%)
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另有规定除外)
零税率
(1)国际运输服务
(2)航天运输服务
(3)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服务:
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设计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转让技术
征收率
纳税人提供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税服务,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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