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试要点:第六章增值税法律制度第五节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和发票管理
【要点一】纳税地点
类型 | 具体情况 | 纳税地点 |
固定业户 | 一般情况 | 向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 | 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
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发生应税行为 | 向机构所在地报告并纳税一一未报告,向销售地或发生地申报纳税一一未申报纳税,机构所在地补征 | |
非固定业户 | 销售货物或者发生应税行为 | 销售地或发生地一一未申报纳税,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补征 |
进口 | 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 |
扣缴义务人 | 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扣缴的税款 |
【要点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销售方式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直接收款 | 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
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 | 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
赊销和分期收款 | 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
预收货款 | 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
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 | 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
销售应税劳务 | 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
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 货物移送的当天(除代销和委托代销) |
进口货物 | 报关进口的当天 |
发生应税行为 | 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教材未收录) |
发生视同销售服务、无形 资产或者不动产情形的 | 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教材未收录) |
【要点三】增值税专用发票
类型 | 具体规定 |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 | (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 |
最高开票限额 | 自2014年5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申请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的,主管税务机关不需要事前进行实地查验 |
不属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 | (1)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了货物,或者提供了增值税应税劳务、应税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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