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试要点: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第五节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要点一】农林牧渔业的税收优惠
免征: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减半征收: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要点二】三免三减半政策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提示】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上述项目,不得享受“三免三减半”政策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要点三】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优惠
一个纳税年度内,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要点四】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要点五】加计扣除优惠
【要点六】加速折旧优惠
(一)可以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
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
(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二)对所有行业企业的加速折旧规定
(1)2014年1月1日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2)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三)六个行业和四个领域重点行业的加速折旧规定
【要点七】其他优惠政策
创投企业优惠: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减计收入优惠:
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税额抵免优惠: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税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非居民企业优惠:
对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2)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3)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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