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级会计师备考正在进行中,233网校中级会计师考试网小编整理了2019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点并汇总,希望能够帮助大家顺利备考,早日取得中级会计师证书。大家可下载2019年版《中级经济法》学习计划,按照计划进行备考复习!进入中级会计师考试[模拟试题]、[历年真题]、[章节试题]训练场!
2019年中级经济法考点:定期或定额减税、免税
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五节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三、定期或定额减税、免税
(一)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1.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中药材的种植;
(2)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3)远洋捕捞等。
2.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设施项目,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自项目取得第1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享受上述减免税优惠的项目,在减免税期限内转让的,受让方自受让之日起,可以在剩余期限内享受规定的减免税优惠;减免税期限届满后转让的,受让方不得就该项目重复享受减免税优惠。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1.对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享受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单独计算技术转让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优惠。
考试那么难,这份中级会计通关资料包请收下>>! |
高效备战2019年中级会计师考试,高端班紧扣教材内容,逐章系统讲解知识点,为广大考生划出考试重难点。还有官方教材+综合题突破班+2套押题卷专享,【点击听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