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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点集结:经济仲裁

来源:233网校 2020年4月5日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开启,不少考生已经开始晕头转向啦。为了让大家明确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学习方向,233网校学霸君特整理了中级经济法各章需掌握的核心考点,还不快来学!中级经济法核心考点解密>>

中级经济法第一章核心考点:经济仲裁

(一)仲裁的概念

仲裁是指仲裁机构根据纠纷当事人之间自愿达成的协议,以第三者的身份对所发生的纠纷进行审理,并作出对争议各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的解决纠纷的活动。

(二)仲裁的基本原则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当事人如果采取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必须首先由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组织不予受理;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原则。仲裁机构应以客观事实为根据,以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作为作出仲裁裁决的标准。

3.仲裁组织依法独立行使仲裁权原则。

仲裁组织是民间组织,它不隶属于任何国家机关。仲裁组织仅对法律负责,依法独立进行仲裁,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伸裁进行必要的监督。

4.一裁终局原则。

①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②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不能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③撤销裁决

(1)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依法应撤销情形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2)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④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仲裁法》的适用范围

(1)“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可以仲裁。

(2)不属于《仲裁法》适用范围的纠纷

①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

②行政争议不能仲裁;

③劳动争议、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适用专门的仲裁程序,不适用《仲裁法》。

(四)仲裁协议

(1)书面协议

当事人如果采取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必须首先由双方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组织不予受理。

(2)隐瞒仲裁协议起诉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起诉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3)仲裁协议独立于主合同

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4)效力争议的解决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①约定的仲裁事项超过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③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④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五)仲裁程序

1.仲裁申请和受理。

(1)有仲裁协议;(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2.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庭可以由1名仲裁员或3名仲裁员组成。由3名仲裁员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应当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3.仲裁裁决。

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

2.和解

(1)申请仲裁后,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2)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3)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也可以根据(原)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3.调解

(1)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2)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或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与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考点巩固练习】

【单选题】根据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依法应撤销情形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一定期间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该期间为( )。

A. 10日

B. 15日

C. 6个月

D. 2年

参考答案:C

【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仲裁法律制度适用范围的是( )。

A.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B. 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C. 离婚纠纷

D. 行政争议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由于劳动争议和农业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不同于一般的经济纠纷,它们在解决纠纷的原则、程序等方面有自己的特点。应适用专门的规定。因此,《仲裁法》不适用于解决这两类纠纷。选项B错误;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是不能进行仲裁的,因此选项C错误仲裁事项必须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且当事人有权处分的财产权益纠纷。由强制性法律规范调整的法律关系的争议不能进行仲裁。因此,行政争议不能仲裁,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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