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开启,不少考生已经开始晕头转向啦。为了让大家明确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学习方向,233网校学霸君特整理了中级经济法各章需掌握的核心考点,还不快来学!中级经济法核心考点解密>>
中级经济法第二章核心考点: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须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
1.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
(1)发起人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
(2) 缴纳出资。
(3)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
(4) 申请设立登记。
2.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
(1)发起人认购股份。
(2)向杜会公开募集股份。
(3)召开创立大会。
(4)申请设立登记。
【考点巩固练习】
【单选题】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B.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
C.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
D.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中须有半数以上为中国公民
【多选题】下列关于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募集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B.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
C.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签订承销协议
D.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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