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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中级会计经济法高频考点:房屋租赁合同

来源:233网校 2022-08-28 00: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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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中级会计经济法高频考点: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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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程度:强】房屋租赁合同

考查方式:客观题or主观题都有可能考查

通常会考:

①房屋租赁合同效力

②出现“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的情形的处理

③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

④房屋租赁中承租人的优先权(哪些情形不得主张的)

【实战演练】

(多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时,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在某些特殊情形下,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种特殊情形包括(  )。

A.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B.出租人将租赁房屋出售给其大学同学

C.租赁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D.出租人将租赁房屋出售给其侄子的

【233网校答案】AC
【233网校解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选项C正确);(2)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选项D错误);(3)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选项A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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