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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必背法条:建设用地使用权

来源:233网校 2022-12-02 08:07:50

众所周知,中级经济法关键在记住法条,然后勤看勤背,为了帮助大家攻克中级经济法条,233网校学霸君为大家整理了《中级经济法》法条,赶紧来学习吧!

中级经济法必背法条: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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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方式                

相关要点                

1、通过划拨方式

1-1 指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只需按照一定程序提出申请,经主管机关批准即可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而无须向土地所有人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

1-2 土地划拨具有如下特点

(1)具有公益目的性。(国家机关、国防等公益事业用地)

(2)无偿性。

(3)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受到限制。只有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缴足土地出让金后,才可转让。

(4)无期限性。

(5)行政性。即须经严格的行政审批程序,才可划拨。

2、通过出让方式

2-1 国家以土地所有人的身份,以出让合同方式,将建设

用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向土地使用者依法收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法律行为。

2-2 出让的具体形式包括协议、招标、拍卖。

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

2-3 土地使用权出让,依法须订立书面出让合同,应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权属证书。

3、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

3-1 指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在其权利有效年限范围内,将其受让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给第三人的法律行为,转让方式包括出售、交换、赠与等。

3-2 依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受让人即成为新的土地使用权人,得依法行使剩余年限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3-3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同样须订立书面转让合同,并办理过户的登记。登记是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生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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