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中级经济法关键在记住法条,然后勤看勤背,为了帮助大家攻克中级经济法条,233网校学霸君为大家整理了《中级经济法》法条,赶紧来学习吧!
中级经济法必背法条:留置
备考资料>>【刷题小程序】【历年真题下载】【会计分录、经济法条、公式大全下载】
1、条件: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之动产+债权已到期+动产之占有与债权属同一法律关系
【一般留置】留置权的适用范围不限于保管合同、运输合同、承揽合同等特定的合同关系,其他债权债务关系,只要法律不禁止留置,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 债权人均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动产。
【商事留置】
(1)企业之间留置的动产与债权 并非同一法律关系 ,债务人以该债权不属于企业持续经营中发生的债权为由请求债权人返还留置财产的,法院应予支持。
(2)商事留置的动产必须是债务人所有,而非第三人所有。企业之间留置的动产与债权 并非同一法律关系 ,债权人留置第三人的财产,第三人请求债权人返还留置财产的,法院应予支持。
2、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60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
3、同一动产上己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