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简称“配股”),除符合上述公开发行证券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
②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话召开前公开承诺配股份的数量
③用证券法规定的代销方式发行。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70%,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通常会考:
①配售股份数量的计算
②谁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
③采用什么方法发行?
④若配股不成功的,该怎么返还给已认购的股东?
(单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主板上市公司配股条件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
B、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
C、采用代销方式发行
D、采用包销方式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