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市公司收购的概念。
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在证券交易所的股份转让活动,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已发行的表决权股份达到一定比例或通过证券交易所股份转让活动以外的其他合法方式控制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一定程度,导致其获得或者可能获得对该公司的实际控制权的行为。
上市公司收购的对象是上市公司;收购的标的是上市公司的股份;收购的主体是收购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收购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或者巩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不以达到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而受让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能称为收购。
2、上市公司收购人。
收购人包括投资者及与其一致行动的他人。一致行动,是指投资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一个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①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②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③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④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依法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3、上市公司收购中有关当事人的义务。
(1)收购人的义务
一是公告义务:提示性公告、收购情况的书面报告等。
二是禁售义务:在要约收购期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三是锁定义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得转让。
(2)被收购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被收购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被收购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应当公平对待收购本公司的所有收购人。
4、上市公司收购的支付方式。
收购人可以采用现金、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现金与证券相结合等合法方式支付收购上市公司的价款。
通常会考:
①收购人资格
②一致行动人包括哪些情形
③要约收购
④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后果
⑤免除发出要约(2022年新增)
(多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特定情形下,如无相反证据,投资者将会被视为一致行动人,下列各项中,属于该特定情形的有( )。
A.投资者之间存在股权控制关系
B.投资者之间为同学、战友关系
C.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关系
D.投资者之间存在联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