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采购人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由采购代理机构以采购人名义签订合同的,应当提交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采购文件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有法律效力。
(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的,其补充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通常会考:
①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②采购合同公告
③采购合同的备案
④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
(多选题)根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政府采购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履约保证金的数额可以为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20%
B.小额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不必将合同副本报有关部门备案
C.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不在媒体上公告
D.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