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级会计考试时间为9月9日-11日,离考试越来越近!众所周知,中级经济法关键在记住法条,然后勤看勤背,为了帮助大家攻克中级经济法条,233网校学霸君为大家整理了《中级经济法》法条,赶紧来学习吧!
中级经济法法条大全:第一章总论
考点一:民事法律行为
1、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2、法律行为的分类:
分类标准 | 分类 | 典型举例 |
法律行为的成立需要几方意思表示 | 单方法律行为 | 委托代理的撤销、无权代理的追认 |
多方法律行为 | 订立合同行为(包括赠与合同)、设立公司的协议 | |
对方当事人取得利 益有无对价为标准 | 有偿法律行为 | 买卖、租赁、承揽等 |
无偿法律行为 | 赠与、无偿委托、借用等 | |
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需要具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形式 | 要式法律行为 | 票据行为,《民法典》规定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非要式法律行为 | 商品零售合同 | |
法律行为之间的依存关系 | 主法律行为 | 借款合同(主)、担保合同(从) |
从法律行为 |
3、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行为能力 | 分类标准 | 实施法律行为效力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不满8周岁(<8周岁)的未成年人 | (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自然人(不论是否已经成年) |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8周岁以上(≥8周岁)的未成年人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 ||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18周岁以上(≥18周岁)的自然人 | 可以独立地实施法律行为 |
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注意】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不论是否善意)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4、当事人在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的条件,并以将来该条件的成就(或发生)或不成就(或不发生)作为法律行为生效或不生效的根据。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条件成就时失效。
【注意】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4点需要注意的:将来、是不确定的事实、是当事人任意选择的事实、是合法的事实。
考点二: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1、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在该行为被撤销前,其效力已经发生,未经撤销,其效力不消灭。即其效力的消灭以撤销为条件。撤销权人对权利的行使拥有选择权。撤销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①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②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③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④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3、可撤销法律行为被依法撤销后,法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具有与无效法律行为相同的法律后果。
考点三:代理
一、委托代理终止的情形
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5.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二、法定代理终止的情形
1.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2.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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