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 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25万元定金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2) 乙公司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3) 甲公司要求增加违约金数额依法能否成立?说明理由。
(4) 甲公司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合同依法能否成立?说明理由。
(5) 丙公司在什么条件下应当履行一般保证责任?
答案:
(1)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25万元定金合法。根据规定,定金由合同当事人约定,数额也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在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的合同约定的定金为25万元,占主合同标的额的16.67%,符合法律规定。但由于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甲公司因故未向乙公司给付定金,因此,定金合同未生效。
(2)乙公司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不合法。根据规定,依法订立的合同成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时,对方有异议的,应当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3)甲公司要求增加违约金数额依法成立。根据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4)甲公司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合同依法成立。根据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违约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违约责任。
(5)根据规定,在甲乙之间的合同纠纷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乙公司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时,丙公司对甲公司应当履行一般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