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计算题
1、某企业适用33%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该企业1994年发生的有关业务情况如下:
(1)产品销售收入400万元;
(2)产品销售成本190万元;
(3)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20万元;
(4)产品销售费用30万元;
(5)其他业务利润3万元;
(6)管理费用25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2.5万元,超出准许扣除标准0.5万元;
(7)财务费用18万元,其中利息支出6万元,超出按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1.5万元;
(8)从被投资单位分得利润35万元(被投资单位的所得税税率为33%);
(9)营业外收入16万元;
(10)营业外支出10万元,其中,因违章排污支付环保部门罚款2万元;
(11)购买某非专利技术2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答案]:
(1)应纳税所得额=400+3+16—190—20—30—25—18—10+0.5+1.5+2=130(万元)
(2)应纳所得税额=130×33%=42.90(万元)
[解析]解答所得税综合性的计算题时,最关键的是确定收入总额和哪些成本、费用和损失能从中扣除,哪些不能扣除,明确这一点后,其余的计算将会非常简单。本题中,收入总额为:400+3+16=419万元,至于从被投资单位分回的利润,已经在被投资单位缴纳了所得税,所以,这里就不再缴纳,因而也不在应纳税所得之内。
应当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是成本、费用、销售税金等支出。但并不是所有的成本、费用都可以在应纳税所得中扣除。有一些是能扣除的,准予扣除项目金额为:190+20+30+25+18+10=293(万元),而有些则是不能扣除的,不准予扣除项目金额为:0.5+1.5+2=4(万元),具体是:
(1)超过标准的业务招待费0.5万元;
(2)超出按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1.5万元利息支出;
(3)罚款支出2万元。
所以,应纳税所得额=419—293+4=130(万元)
此外,注意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资本性支出也不得抵扣,所以购买非专利技术的20万元不能计入成本费用抵扣。
2、a企业2000年度利润总额为30.85万元;发放工资合计50万元,另发放各类奖金合计8万元;计提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合计10.15万元。税务机关根据税法核定a企业计税工资总额为40万元。
a企业1999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32万元。税务机关同意a企业2000年度每月按1999年度应纳所得税税额的1/12预缴所得税。截至2000年底,a企业已按1999年度应纳所得税税额全额预缴企业所得税。
已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计提比例分别为2%、14%、1.5%。
要求:
(1)计算a企业2000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并列出计算过程。
(2)计算a企业2000年度应纳所得税税额,并列出计算过程。
(3)计算a企业2000年度每月预缴所得税税额,并列出计算过程。
(4)计算a企业2000年度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税额,并列出计算过程。
[答案]:
(1)a企业2000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30.85+(50+8—40)+[10.15—(40×2%+40×14%+40×1.5%)]=52(万元)
(2)a企业2000年度应纳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33%=52×33%=17.16(万元)
(3)a企业2000年度每月预缴所得税税额
=32×33%×1/12=0.88(万元)
(4)a企业2000年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税额
=17.16—0.88×12=6.6(万元)
(2001年考题分析)
3.某国有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2年度取得产品销售收入1524万元,技术转让净收入25万元;发生产品销售成本920万元,销售费用150万元,管理费用45万元,财务费用36万元,应缴纳增值税11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7.7万元,教育费附加3.3万元;该企业全年实际发放职工工资总额为260万元,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工资总额为240万元;其他准予扣除项目金额55万元。
另外,该企业2001年度发生亏损127万元。
该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33%。
要求:
(1)计算2002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2002年度应纳所得税额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答案
(1)2002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524-〖920+150+45+36+7.7+3.3-(260-240)+55〗=327(万元)
(2)2002年度应纳所得税额=(327-127)×33%=66(万元)
注意:这是依据03年教材做的
4.某企业2003年度会计报表上的利息总额为48万元,已累计预缴企业所得税33万元。2004年3月,企业会计部门进行纳阁调整,汇算清缴2003年度企业所得税,该企业2003年度其他有关情况如下:
(1)2003年度支付职工工资、补贴、津贴和奖金累计120万元,已列入当期费用。税务机关根据当地计税工资标准和企业职工人数核定该企业计税工资总额为96万元。
(2)2003年度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21万元,已列入当期费用。
(3)支付在建办公楼工程款20万元,已列入当期费用。
(4)直接向某足球队捐款15万元,已列入当期费用。
(5)支付诉讼费2.3万元,已列入当期费用。
(6)支付违反交通法规罚款0.8万元,已列入当期费用。
已知:该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为33%;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计算扣除。
要求:
(1)计算该企业200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该企业2003年度应纳所得税税额
(3)计算该企业2003年度应汇算清缴的所得税税额。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2004年)
【答案】
(1)该企业200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48+(120—96)+[21—96×(2%+14%+1.5%)]+20+15+0.8=112(万元)
或者:
超过计税工资总额的部分,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0—96=24(万元)
超过计税工资总额提取的职工工会经费、福利费、教育经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1—(96×2%+96×14%+96×1.5%)
=4.2(万元)
在建办公楼工程款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向某足球队捐款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万元
支付违反交通法规罚款,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0.8万元
该企业200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48+24+4.2+20+15+0.8=112(万元)
(2)该企业2003年度应纳所得税税额=112×33%=36.96(万元)
(3)该企业2003年度应汇算清缴的所得税税额=36.96—33=3.9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