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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大资料:07会计中级经济法习题(一)

来源:233网校 2007年4月21日

二、多项选择题

1.BC。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兑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ABD。诉讼时效期间分为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和特殊诉讼时效期间,其中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而特殊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适用于特殊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包括:(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产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韵。

3.BD。仲裁协议具有以下效力:仲裁协议中为当事人设定的一定义务,不能任意更改、终止或撤销;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对双方当事人诉权的行使产生一定的限制,在当事人双方发生协议约定的争议时,任何一方只能将争议提交仲裁,不能向法院起诉;对于仲裁组织来说,仲裁协议具有排除诉讼管辖权的作用;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所以本题的答案是BD。

4.ABCD。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等智力成果是2005年教材新调整、增加的内容,要重点掌握。

5.ABD。C项诉讼时效届满时并不消灭实体权利。

6.ABCD。

7.AD。法律事实指由经济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可以划分为事件和行为两类。

8.ABD。仲裁协议不包括选定仲裁所适用的法律。

9.AD。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而不是合履行地。

10.ABC。AB两项适用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除此之外,还包括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C项适用的诉讼时效期间为4年,此外还有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但是技术合同争议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

11.BCD。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和智力成果三大类,其中物是指可以为人们控制和支配,有一定经济价值并以物质形态表现出来的物体,因此,选项A“阳光”由于不具有经济价值,因而不能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12.CD。本题旨在考查法律行为的分类。《民法通则》规定,按照是否必须采取一定形式或者履行一定程序才能成立的标准将法律行为分为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故本题应选CD。

13.ABCD。法律行为的特殊书面表现形式指公证形式、审核批准、登记、公告形式。

14.ABCD。作为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事实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是将来发生的事实,是不确定的事实,是当事人任意选择的事实,是合法的事实,是不与行为的内容相矛盾的事实。

15.ABD。根据《民法通则》规定,ABD属无权代理的三种情形,C选项属代理权滥用。

16.AC。根据《民法通则》规定,AC属于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而BD分别属于诉讼时效的中止和诉讼时效的延长。

17.ACD。根据规定,选项B属于无权代理。

18.ABCD。本题旨在考查当事人申请仲裁员回避的法定情形。

19.ABC。根据规定,选项D属于无权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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