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多项选择题
1.
[答案]: ABD
[解析]: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只有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借款期间不满1年的,才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2.
[答案]: ABD
[解析]:C更正确的表述应为“该行为一经撤销,其效力溯及于行为开始时无效”。
3.
[答案]: BCD
[解析]:A选项正确,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B选项错误,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C选项错误,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D选项错误,公司财产在未按规定清偿债务前,不得分配给职工。
4.
[答案]: ACD
[解析]: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5.
[答案]: BC
[解析]:根据规定,合营企业的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合营企业1/3以上的董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6.
[答案]: BC
[解析]:证券公司工作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买卖股票,所以B项不符合规定。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对所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以C项不符合规定。
7.
[答案]: ABCD
[解析]:根据规定,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无效;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8.
[答案]: ABC
[解析]: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第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第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股本总额的1/3时;第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第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9.
[答案]: ABD
[解析]:选项C属于违反国家有关财政收入上缴管理规定的行为。
10.
[答案]: ACD
[解析]:包括单位自用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担保等方式。
11.
[答案]: ABC
[解析]: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属于破产财产分配的第一顺序,并不属于破产费用的范围。
12.
[答案]: AD
[解析]: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偿。
13.
[答案]: BCD
[解析]:出票日期和收款人名称属于绝对应记载事项,缺一则票据无效。票据金额以中文和数码同时记载,两者必须一致,不一致时、票据无效。付款日期属于相对应记载事项,未记载付款日期的,视为见票即付。
14.
[答案]: AD
[解析]: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出资证明书、年度会计报表、清算的会计报表,应当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和出具证明方为有效。
15.
[答案]: AD
[解析]:合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应当经合营各方协商一致,并由董事会会议通过,报经原审批机关核准。合营企业增加、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修改合营企业章程,并办理变更注册资本登记手续。本题中,C选项的备案应为核准;B选项涉及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6.
[答案]: CD
[解析]:根据规定,重整计划草案经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2/3以上的同意通过。选项A代表的债权额没有达到该组债权总额的2/3,选项B的债权人没有过半数,所以此题选择CD。
17.
[答案]: ABD
[解析]: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18.
[答案]: AD
[解析]: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申请和解,只有债务人才能向人民法院提出。
19.
[答案]: ABD
[解析]:能够作为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事实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是将来发生的事实,已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2)是不确定的事实,即条件是否必然发生,当事人不能肯定;(3)是当事人任意选择的事实,而非法定的事实;(4)是合法的事实,不得以违法或违背道德的事实作为所附条件;(5)所限制的是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消灭,而不涉及法律行为的内容,即不与行为的内容相矛盾。
20.
[答案]: ABC
[解析]:在《合同法》的合同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当事人的变更即主体的变更。合同主体的变更,在《合同法》中称为合同的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