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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大:07年会计(中级经济法)考前试题答案(4)

来源:233网校 2007年7月5日

考试大:07年会计(中级经济法)考前试题(4)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B
[解析]不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包括:(1)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2)行政争议;(3)劳动争议;(4)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2.[答案]B
[解析]对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6.[答案]A
[解析](1)选项A: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2)选项BCD:
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7.[答案]A
[解析](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人员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时违反双方订立的合同,给投资人造成损害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8.[答案]A
[解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9.[答案]D
[解析](1)选项ABC:合伙企业属于契约式企业,其损益分配比例由合伙协议自由约定,与出资比例无关;(2)选项D: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10.[答案]B
[解析]投资总额在300 420万美元之间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因此,甲至少应出资:210×60%=126万美元。
11.[答案]D
[解析]对合营企业中控股的投资者,在付清全部购买金额之前,不能取得企业决策权,不得将其在合营企业中的权益、资产以合并报表的方式纳入该投资者的财务报表。
12.[答案]B
[解析]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用缺乏清偿能力,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13.[答案]B
[解析]发行公司债券时,累计债券余额(公司成立以来,发行的所有债券尚未偿还的部分)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因此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得超过:8000X40%-1200=2000万元。
14.[答案]A
[解析]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该转让不发生票据法上的效力,而只具有普通债权让与的效力,出票人对受让人不承担票据责任。
15.[答案]C
[解析]背书人在汇票(背面)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其直接被背书人以后通过背书方式取得汇票的一切当事人,不负保证责任。
16.[答案]A
[解析]以汇票设定质押时,出质人在汇票上只记载了"质押"字样而未在票据上签章的,或者出质人未在汇票上记载"质押"字样而另行签订质押合同、质押条款的,不构成汇票质押。因此,选项A不构成票据质押。
17.[答案]B
[解析]汇票的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示付款的,则丧失对前手(背书人)的追索权;但承兑人"的票据责任不能解除,在持票人作出说明后,承兑人(付款人)仍应付款。
18.[答案]B
[解析]本票自出票之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提示见票的,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
19.[答案]D
[解析]本票持票人的票据权利自出票日起2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20.[答案]B
[解析]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21.[答案]D
[解析](1)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2)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出质的,应当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22.[答案]D
[解析]债权人应当与债务人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 2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
23.[答案]D
[解析]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自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15年。
24.[答案]B
[解析]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25.[答案]D
[解析]本题考点为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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