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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中级经济法基础班第4章练习

来源:233网校 2007年12月19日

三、判断题
1.
【正确答案】对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第一次出资的缴付时间。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第一期出资的金额不得少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同时投资总额为3300万美元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其注册资本至少是1200万美元。因此中方第一次出资至少为:1200×60%×15%=108万美元。
【该题针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出资期限”知识点进行考核】
2.
【正确答案】对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要求。
【该题针对“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原则和要求”知识点进行考核】
3.
【正确答案】对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的关系以及外方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比例。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5,其中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所以外方认缴的出资额为500×25%=125万美元。
【该题针对“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知识点进行考核】
4.
【正确答案】对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25%的特殊规定。根据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25%的,投资者以现金出资的,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本题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为20%,其出资的现金应在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
【该题针对“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出资”知识点进行考核】
5.
【正确答案】错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办理登记的期限问题。申请者应当自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1个月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合营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即为该合营企业的成立日期。
【该题针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条件和法律程序”知识点进行考核】
6.
【正确答案】对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出资方式。根据规定,合营企业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3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5,其中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本题投资总额为1200万美元,因此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甲出资55%,其出资为500×55%=275(万美元);乙出资45%,其出资额为500×45%=225(万美元)。
【该题针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出资方式”知识点进行考核】
7.
【正确答案】错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会议制度。根据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董事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会议和表决。即董事委托的人员,法律并没有规定必须是董事。
【该题针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知识点进行考核】
8.
【正确答案】错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营企业延长经营期限的申请时间。根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约定合营期限的合营企业,合营各方同意延长合营期限的,应当在距合营期限届满6个月前向审批机构提出申请。
【该题针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期限、解散和清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9.
【正确答案】错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董事的任期。根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董事会的董事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委员的任期由企业章程规定,但是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这里要注意,中外合资企业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为4年。
【该题针对“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知识点进行考核】
10.
【正确答案】对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营期满剩余财产的处置。根据规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在合同中约定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当该合作企业合作期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国合作者所有。
【该题针对“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经营管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11.
【正确答案】错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作企业的合作期限。合作企业期限届满,合作各方协商同意要求延长合作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的180天前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说明原合作企业合同执行情况,延长合作期限的原因,同时报送合作各方就延长的期限内各方的权利、义务等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审查批准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该题针对“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作期限、解散和清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12.
【正确答案】错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作企业的合作期限。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的,并且投资已经回收完毕的,合作期限届满不再延长。
【该题针对“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作期限、解散和清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13.
【正确答案】错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合营企业出资额转让经董事会审查通过后,应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审批机关受理后,应在3个月内作出核准或不核准的决定。
【该题针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知识点进行考核】
14.
【正确答案】对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外国公司、企业分支机构的性质。根据规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也是外国企业,不属于外资企业,因为外资企业属于中国企业,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
【该题针对“外资企业的设立条件和法律程序”知识点进行考核】
15.
【正确答案】错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董事会的决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资产抵押,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资产抵押事项不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对于一般决议事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可以根据合营企业章程载明的议事规则作出。
【该题针对“合营企业和合作企业的区别”知识点进行考核】
四、简答题
1.
【正确答案】(1)韩方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不符合规定。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在合营企业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本题中,该中外合资企业中,韩方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比例为20%(40/200),低于这一标准,因而韩方应追加投资。
(2)注册资本在投资总额中的比例不符合规定。法律规定,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至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本题中投资总额是4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200万美元不符合规定。
(3)首先,韩方第一次出资的比例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分期出资的,双方第一期出资必须不少于出资额的15%。本题中,韩方第一期出资比例仅仅为12.5%。
另外,双方约定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6个月内缴清第一期出资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双方第一期出资应该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
(4)合营各方协商确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由中方人员担任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中外合营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
(5)合营合同没有约定经营期限是不符合规定的。根据规定,外商投资举办的服务性行业,如饭店、公寓、写字楼、娱乐等,应当按照规定在合营合同中约定合营企业的经营期限。

2.
【正确答案】(1)乙公司的债权债务由丙公司承继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由并购后的外商投资企业承继被并购境内公司的债权债务。
(2)甲公司股权并购价款的支付期限不符合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应当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全部价款。对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者,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应当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全部价款的60%以上,1年内付清全部价款,并按实际缴付的出资比例分配收益。
(3)甲公司缴付第一期出资的数额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增资的,分期缴付出资时,投资者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并应当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在本题中,甲公司第一期出资额应不低于90万美元(1000×60%×15%)。
(4)丙公司的投资总额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注册资本在1200万美元以上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3倍。
(5)丙公司的组织机构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规定,合营企业的组织机构应为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并且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合营企业无须设立股东会和监事会。
(6)丙公司在合营合同中应当约定合营期限。根据规定,服务性行业(包括彩扩、洗像)应当在合营合同中约定经营期限。
(7)甲公司应当就该情形向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报告。由于甲公司已经满足了下述两个条件:并购一方当事人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已经达到20%;并购导致并购一方当事人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达到25%。
五、综合题
1.
【正确答案】(1)甲公司股权并购价款的支付期限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向转让股权的股东,或出售资产的境内企业支付全部对价。对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者,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全部对价的60%以上,1年内付清全部对价,并按实际缴付的出资比例分配收益。
(2)丙公司的投资总额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注册资本在1200万美元以上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3倍。丙企业投资总额为5500万美元,未超过注册资本的3倍,因此是符合规定的。
(3)甲公司的投资项目属于鼓励类投资项目。根据规定,属于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能够改进产品性能、提高企业技术经济效益或者生产国内生产能力不足的新设备、新材料的投资项目,属于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
(4)甲公司应当就该情形向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根据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应当就所涉情形向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①并购一方当事人当年在中国市场营业额超过15亿元人民币;
②一年内并购国内关联行业的企业累计超过10个;
③并购一方当事人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已经达到20%;
④并购导致并购一方当事人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达到25%。

2.
【正确答案】(1)乙公司向甲企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期限符合规定。根据规定,通过收购国内企业资产或股权设立合营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应自合营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全部购买金。对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支付者,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应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支付购买总金额的60%以上,在1年内付清全部购买金,并按实际缴付的出资额的比例分配收益。本题乙公司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营业执照颁发后半年内向甲企业支付280万美元,高于购买总金额的60%(450×60%=270万美元),且其约定余款在1年内付清也是符合规定的。
(2)改组后的丙公司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符合规定的。根据规定,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3,其中投资总额在36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本题丙公司改组后的投资总额拟为3800万美元,其1/3为1266.67万元,注册资本为1270万美元,因此是符合规定的。
(3)改组后,外方先行回收投资的约定是不符合规定的。根据规定,只有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才允许先行回收投资,本题改组后的丙企业是属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因此不允许先行回收投资。
(4)在乙公司支付购买金达到控股比例之前时,不能取得丙公司的决策权,并且不能将其在丙公司中的权益、资产以合并报表的方式纳入乙公司的财务报表。根据规定,控股投资者在付清全部购买金之前,不能取得企业的决策权,不得将其在企业中的权益、资产以合并报表的方式纳入该投资者的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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