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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考试大每日一练经济法(1月28日)

来源:233网校 2008年1月28日
多选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下列情形时,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
A、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1/2时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
C、持有公司股份5%的股东请求时
D、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正确答案:A,B,D
知识点:临时股东大会
答案解析:
(1)选项A: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不足5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3),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选项C: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10%)的股东请求时,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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