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经济法的实施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经济法主体构成犯罪依法应承担的刑事法律后果有( )。
A.管制
B.罚金
C.拘役
D.没收违法所得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法律责任。没收违法所得属于行政责任。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符合我国《仲裁法》规定的有( )。
A.仲裁实行自愿原则
B.仲裁一律公开进行
C.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D.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仲裁的有关规定。(1)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所以A选项正确;(2)仲裁不公开进行。所以B选项不正确;(3)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所以C选项正确;(4)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所以D选项不正确。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有( )。
A.某交通部门作出的吊销驾驶执照的决定
B.某市财政局作出的对其内部职工给予降级处分的决定
C.某工商局作出的责令停业的决定
D.某街道办事处作出的对邻居纠纷的调解意见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B选项属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D选项属于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例题•单选题】甲于2007年3月20日将小件包裹寄存乙处保管。3月22日,该包裹被盗。3月27日,甲取包裹时得知包裹被盗。甲要求乙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是( )。
A.2009年3月27日
B.2009年3月22日
C.2008年3月27日
D.2008年3月22日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根据规定,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本题中,甲在2007年3月27日知道权利被侵害,因此诉讼时效期间为2007年3月27日-2008年3月27日。
【例题•单选题】2006年4月10日公民甲因热水器爆炸受伤住院,于4月20日出院。公民甲在4月21日找热水器厂家要求索赔,遭到拒绝。公民甲若要提起诉讼,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是( )。
A.2007年4月10日之前
B.2007年4月21日之前
C.2008年4月20日之前
D.2008年4月10日之前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诉讼时效的中断。公民甲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所以C、D选项均不对;本案诉讼时效本应为2007年4月10日之前,但因公民甲在4月21日找厂家索赔遭拒绝,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诉讼时效期间自2007年4月21日重新计算。
【例题•多选题】关于我国人民法院对经济纠纷案件的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我国人民法院审理经济纠纷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
B.不经过一审,不能进入二审程序
C.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裁定而上诉,则进入二审程序
D.当事人对生效的判决、裁定仍不服的,可申请再审,并应当暂停执行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审判程序。当事人对生效的判决、裁定仍不服的,可在2年内申请再审,但不影响判决、裁定的执行。
【案例1】经济法律关系、法律行为、诉讼时效
2007年1月10日,甲请乙中介公司帮助寻找适当的出租房。双方在合同中约定:(1)该出租房应是位于城里的一居室;月租金不高于3000元;甲支付1000元作为中介费;(2)乙中介公司应在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找到符合要求的出租房,否则退还中介费并解除合同;(3)如双方发生争议,提请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2007年1月20日,乙中介公司通知甲找到了一处位置合适的两居室,但月租金为3500元,甲表示同意。甲准备入住时才发现,出租人出租的不是全部两居室,而是其中的一间。甲找到乙中介公司,要求退还中介费,乙中介公司拒绝,双方发生争议。
2007年3月10日,在争议过程中,双方发生身体接触,造成甲受伤住院1个月。甲出院3个月后,再次找到乙中介公司,除继续要求退还中介费外,还要求支付医药费。此后经多次协商无法解决,2007年5月10日甲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中介公司退还中介费并支付医药费。
问题:
(1)在甲与乙中介公司之间是否形成了经济法律关系?如果形成了经济法律关系,指出该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和客体。
【答案】在甲与乙中介公司之间已形成了经济法律关系。①甲与乙中介公司是该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②得到出租房信息是甲的经济权利,支付中介费是甲的经济义务;获得中介费是乙中介公司的经济权利,提供出租房信息是乙中介公司的经济义务。这些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共同构成双方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③经济法主体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是寻找出租房的行为,为该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考点复习】此处涉及经济法律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由经济法律规范规定和调整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任何经济法律关系都具有三个基本构成要素,即主体、内容和客体。
(2)甲请乙中介公司帮助寻找出租房的行为是附条件的法律行为还是附期限的法律行为?说明理由。
【答案】甲请乙中介公司帮助寻找出租房的行为是附条件的法律行为。合同所附条件是“1个月内找到符合要求的出租房”,该条件的成就或不成就作为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终止的根据。
【考点复习】此处涉及法律行为。
1.法律行为是指民事法律行为,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分为实质有效要件和形式有效要件。
2.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或附期限,法律行为中所附的条件可以是事件,也可以是行为;法律行为所附期限可以是明确的期限,也可以是不确定的期限。
【考点复习】民事行为。
1.无效民事行为是指欠缺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行为人设立、变更和终止权利义务的内容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无效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2.可撤销民事行为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以因行为人自愿的撤销行为而自始归于无效的民事行为。如果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未在法定的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则可撤销民事行为视同为法律行为,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如果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被依法撤销,则具有与无效民事行为相同的法律后果。
(3)甲就支付医药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说明理由。
【答案】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没有超过诉讼时效。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1年,但甲要求乙中介公司支付医药费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考点复习】此处涉及诉讼时效。
1.诉讼时效期间是指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特别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2.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诉讼时效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暂时停止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以前经过的时效期间仍然有效,待阻碍时效进行的事由消失后,时效继续进行。
3.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4)人民法院是否支持甲的诉讼请求?说明理由。
【答案】人民法院应支持甲支付医药费的诉讼请求,不支持甲退还中介费的诉讼请求。甲要求退还中介费是与乙中介公司的合同纠纷,该合同约定“如双方发生争议,提请当地仲裁机构仲裁”,当事人起诉必须没有事先或事后约定由仲裁机构裁决的协议。
【考点复习】此处涉及解决经济纠纷的方式。
1.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有仲裁协议;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的范围;受理仲裁的仲裁机构有管辖权。
2.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按照法定要求组成仲裁庭。仲裁庭根据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并制作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3.我国人民法院审理经济纠纷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裁定而上诉,则进入二审程序。二审为终审,从二审判决、裁定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履行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对生效的判决、裁定仍不服的,可在两年内申请再审,但不影响判决、裁定的执行。
【案例2】代理
甲得知乙将要前往某地出差,便委托乙顺便帮忙办理两件事:第一,前往当地丙处采购一批羽绒服,并将一份盖好章且注明购买羽绒服的空白合同交给乙,同时叮嘱单件价格不高于100元。第二,了解当地市场流行的服装样式,并拍一些照片。
乙到达丙处看货时,丙提出由于羽绒服采用了新面料,单件价格不低于120元。乙觉得丙的价格合理,在与甲联系未果的情形下,便自作主张按单件价格120元,与丙签订了羽绒服的购买合同。此后,乙在了解市场时发现丁生产的毛衣在市场上畅销,又以甲的名义与丁签订了毛衣的购买合同。
要求:根据以上材料并结合法律回答,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乙帮助甲办理的两件事是否属于代理?说明理由。
【答案】首先,乙帮助甲采购羽绒服属于代理;其次,乙帮助甲了解服装样式不属于代理。根据规定,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制度。本题中,采购羽绒服是以甲的名义与丙实施的法律行为;而了解服装样式不涉及第三人。
【考点复习】此处涉及代理的概念。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代理人直接向第三人进行意思表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地为意思表示。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代理可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2)签订购买羽绒服和毛衣的合同行为是否属于无权代理?有何区别?
【答案】签订购买羽绒服和毛衣的合同行为都属于无权代理。区别在于:购买羽绒服属于超越代理权实施的代理;而购买毛衣属于没有代理权而实施的代理。
【考点复习】此处涉及无权代理。
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进行的民事行为。无权代理包括三种情况:一是没有代理权的代理;二是超越代理权的代理;三是代理权终止后而为的代理。
(3)如果甲拒绝接受购买毛衣的合同,其后果由谁承担?说明理由。
【答案】其后果由乙承担。根据规定,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甲拒绝接受合同即表示对无权代理行为不予追认。
【考点复习】此处涉及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案例2】经济法律事实、行政复议
甲工商所与乙公司签订承揽合同,由乙公司承揽甲工商所的外装修工程。某日,由于大风造成施工脚手架倒塌,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脚手架有质量问题,且甲工商所所长张某有收受施工单位好处的行为。
甲工商所上级单位作出以下决定:①解除承揽合同;②撤销张某所长的职务。对此,乙公司不同意解除合同,并准备向甲工商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张某不服撤职的决定,并准备向上级单位申请行政复议。
要求:根据以上材料并结合法律回答,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本题中,哪些属于经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哪些属于经济法律事实中的行为?
【答案】大风造成施工脚手架倒塌属于经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签订承揽合同、张某收受施工单位好处、解除合同属于经济法律事实中的行为。
【考点复习】此处涉及经济法律事实。
经济法律事实是指由经济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经济法律事实可以分为两类:
①事件。是指不依经济法主体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能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包括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两种。
②行为。是指以经济法主体意志为转移的,为达到一定经济目的而进行的有意识的活动,按其性质可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
(2)乙公司是否可以向甲工商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说明理由。
【答案】乙公司可以向甲工商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规定,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考点复习】此处涉及诉讼管辖。
1.地域管辖,分为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是以被告住所地为依据来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即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
(2)特殊管辖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①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③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④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等等。
2.级别管辖,是根据案件的性质、影响范围来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经济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3)张某是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说明理由。
【答案】张某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规定,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不得申请行政复议,但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其他救济方式解决。
【考点复习】此处涉及行政复议范围。
1.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有法定11种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2.下列事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申请行政复议,但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其他救济方式解决:(1)不服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监督途径提出处理要求。(2)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3)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