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综合题(本类题共1题,共10分)
第59题李某未经授权于2006年6月20日代表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向乙公司购买1000台冰箱的合同。不含增值税价款400万元,增值税68万元。于2006年7月12日之前在甲公司所在地分两次交货,每次货到后10天内付款。任何一方违约按总数的10%支付违约金。
为了保证乙公司的债权能及时收回,A、B两公司签订书面担保协议,对乙公司的债权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为了及时履行合同,乙公司于丙公司签订了赊销234万元材料的合同,并规定丙于6月22日前向乙供应原材料,丙于7月22前支付材料款,乙用房屋为丙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
丙为了及时供货,与丁公司签订运输合同,运费共50万元,丙开出面值5万元的银行汇票预付定金,余款在货运到乙方时由丙方一次结清,B单独签订担保合同,为该票据承担保证责任。
丁收到汇票后背书转让给C,并在汇票背面注明不得背书转让字样,C又背书转让给D,此时汇票金额为25万元,D又背书转让给E,未注明被背书人名称。
丁按要求将材料送到乙方后,丙方拒绝支付剩余的运输费,认为合同未注明运费由何方承担,丁不准乙、丙双方卸料。后经乙方代为付款后,丁方同意卸料。
乙方于7月5日将第一批货物共500台冰箱运到甲公司,甲公司将货物验收入库后拒绝付款,认为李某未经授权私自签订合同,又未经甲公司追认。该合同对甲公司无效,由李某个人承担付款责任。
后经协商甲公司同意付款,通知乙公司由甲的债务人南方公司代为履行付款义务。
又因为北方公司欠南方公司的款项到期后,南方公司怠于向北方公司追偿债权,导致南方公司无款代为支付。乙公司要求A、B两位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A、B予以拒绝。
E公司持有的汇票向银行提示付款,银行予以拒绝,E公司向丙公司行使追偿权,丙公司也予以拒绝。E公司要求B为票据承担保证责任,B认为票据保证无效。
要求: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李某代表甲于2006年4月20日与乙签订的合同属于什么性质的合同;甲于7月5日验收第一批货物后,拒绝付款理由是否成立?
2.甲通知乙方由南方公司代为付款,属于合同的变更吗?南方公司无款支付时,乙方可行使哪些权利?
3.A、B拒绝对乙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是否正确?
4.乙、丙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运输费用的承担主体,应如何解决?
5.银行拒绝向E付款,C拒绝向E支付汇票款项是否合法,B拒绝承担票据担保责任是否成立?
6.票据金额由5万变成25万责任由谁承担?
7.丁公司拒绝卸货是否合法?
标准答案:
1双方与6月20日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因为李某在没有代理权情况代表甲签订的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甲方追认前合同效力不及于甲,由李某由个人承担责任。
甲于7月5日验收第一批货物后,拒绝向乙方支付货款的理由不成立,因为甲方验收货物后,表明该合同属于部分事实履行的合同,变成有效合同。
2.甲方通知乙方由南方公司代为付款,不属于合同的变更,合同变更是指在合同主体不变的情况。合同内容的变更。而是属于合同权利和义务的终止,其实质是甲公司付款义务的转让。
在付款义务转让有效的情况下,南方公司无款支付,乙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请行使代位权,要求北方公司及时归还所欠南方公司的款项,且直接支付给乙公司,代位权的行使的乙公司的债权为限,多余部分应退回给南方公司。
3.A、B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理由成立:
第一.甲转让付款义务时,未经A、B同意,合同义务转让时担保人未书面同意时,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若当初转让付款义务时,A、B同意,但A、B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的不能清偿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4.合同中未约定运输由哪一方承担的,合同双方应先协商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确定,所不能确定的,由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
5.银行拒绝付款合法。因为银行对票据负有形式审查的义务,对背书不连续的票据,有权拒绝付款,D在背书时,未注明被背书人名称,这属于票据的背书的绝对记载事项,缺少则票据背书无效。
C拒绝对E支付汇票款项正确。因为C在背书时又在汇票背书注明“禁止背书”字样,后于再背书的,C对D以外的后手,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B拒绝理由成立。票据法规定。保证人对票据的保证必须记载票据正面或粘单上,否则不负有票据的保证责任。
6.该行为属于票据的变造行为,D应对票据金额的变造负文义责任。
7.丁拒绝卸货合法。属于合法行使留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