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简答题(本类题共3题,每小题5分,共15分。要求用钢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中的指定位置答题,否则按无效答题处理。)
56、
57、
要求: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说明以下问题,并说明理由:
(1)公司董事会通过增设市场开发部和聘任开发部经理的决议是否符合规定?
(2)董事会聘任监事D为财务负责人是否符合规定?
(3)董事会决议发行公司债券是否符合规定?
(4)公司决定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是否符合规定?
(5)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是否符合规定?
(6)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数额、所用资金和奖励职工的时间是否符合规定?
(7)甲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甲股东发行的价格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8)甲股东在2009年7月1日转让该股份的做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9)H公司、K公司是否为一致行动人?简要说明理由。
(10)收购要约期满后,XYZ上市公司的股票是否还具备上市条件?简要说明理由。
(11)H公司、K公司拒绝收购其余15%股份的做法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