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综合题(本类题共2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要求用钢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中的指定位置答题,否则按无效答题处理。)
50、A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出资的甲国有独资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拟将60%的国有产权对外转让。甲企业委托的张律师就本次国有产权转让提出如下建议:
(1)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A市寻找受让方,且应尽量在本行业内由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进行交易。
(2)国有产权转让方案报经A市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即可。
(3)职工安置方案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备案。
(4)在对甲企业进行资产评估之前,甲企业应委托一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清产核资。
要求:
(1)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按照题目中各要点的顺序,指出张律师的建议中有哪些不符合规定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
(2)如果资产评估机构与委托人串通作弊,故意出具虚假的资产评报告,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3)如果转让方与受让方恶意串通,低价转让国有产权,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4)本次产权转让完成后,应履行哪些法律手续?
51、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2007年8月20日,公司董事长李某召集并主持召开董事会会议,出席会议的共9名董事,另有6位董事因事请假,但都出具了委托书由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董事会会议讨论的下列事项,经表决有8名董事同意而获通过(含委托代为出席行使表决权的董事):
(1)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工作任务加重,决定给每位董事会成员涨25%的工资。
(2)鉴于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李某在家休养,决定由本公司职工王某参加监事会。
(3)鉴于公司的本年销售目标订立的比较高,拟将销售科升格为销售部,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销售人员10人,公司应收账款坏账问题较为严重,决定单独设立信用部门,负责审核给与赊销的公司的信用情况,销售科升格为销售部和新设立信用部的方案经股东大会通过后付诸实施。
(4)决定发行公司债券1200万元。以前年度累计债券的余额为600万元,公司最近审计的净资产额为3600万元。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2)甲公司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3)董事会决定给每位董事涨工资的决定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4)董事会决定由公司职工王某参加监事会的决定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5)董事会认为将公司销售科升格为销售部的方案和新设信用部的决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观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6)该公司的净资产是否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并说明理由。
(7)公司债券发行额是否符合条件?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