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某企业2010年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25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500万元,销售费用1200万元,管理费用600万元,投资收益90万元,营业外支出100万元,企业利润合计为190万元。税务机关发现下列问题需要调整:
(1)投资收益中,国债持有期间的利息收入20万元,公司债券利息收入30万元,投资于非上市公司,取得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40万元。
(2)销售费用中,当年发生的广告费为500万元,发生的宣传费为300万元。
(3)管理费用中60万元为业务招待费支出。
(4)计人成本费用的工资总额为600万元,企业当年福利费实际支出为104万元,当年列支补充养老和医疗保险40万元。
(5)营业外支出中,30万元为因延迟交货按购销合同约定支付的违约金,40万元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0万元为逾期两年的应收账款,10万元为消防部门在防火检查中的罚款,10万元为补缴上年的所得税款。
(6)当年购买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投资额为100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当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