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2013年3月1日,北京的甲公司向上海的乙公司订购2吨蜂蜜,双方约定合同总价款为 20万元,乙公司应于2013年5月1日前交货,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甲公司以银行承兑汇 票方式一次全额支付购买价款。
2013年3月5日,甲公司依约签发一张金额为20万元,出票日起3个月付款的汇票给乙 公司,A银行承兑该汇票,但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点;乙公司取得汇票后将其背书转让 给丙公司。
2013年4月,甲公司将其与乙公司订立的蜂蜜买卖合同转让给丁公司以抵偿债务,并快 递通知乙公司,乙公司签收快递后未作任何回复。
2013年5月1日,乙公司将蜂蜜送至丁公司,丁公司验货时发现有20%的蜂蜜已经变 质,遂要求解除整个合同、退回全部货物;乙公司则以丁公司未及时验货、保存措施不 当为由拒绝退货。经查,丁公司验收及时,保存措施恰当,但纠纷发生后,丁公司对该 批蜂蜜放任不管,蜂蜜已经全部变质。
2013年8月,丙公司向A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遂向乙公司进行追索,乙公司拒绝向其 承担票据责任。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签发的汇票未记载付款地点,汇票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未取得乙公司回复,即将其与乙公司订立的蜂蜜买卖合同转让给丁公司是否
有效?并说明理由。
(3)丁公司验货时发现20%的蜂蜜变质,是否有权直接要求解除整个合同、退回全部货 物?并说明理由。
(4)其余80%蜂蜜变质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并说明理由。
(5)乙公司是否有权拒绝向丙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