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2022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做题还是不知该怎么下手?主要还是题做的太少,导致知识只是模糊过了遍脑子,对于考点记忆还是不深刻,这就需要多做题巩固了。俗话说时间就是金钱,在仅剩的这些时间,更熟练的掌握所有知识点唯有题海战术。以下是中级会计学霸君整理的章节练习题,快来巩固知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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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中级会计经济法章节题:合同的履行
[单选题]甲与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提供一批货物给乙,货到后一个月内付款。合同签订后甲迟迟没有发货,乙催问甲,甲称由于资金紧张,暂无法购买生产该批货物的原材料,要求乙先付货款,乙拒绝了甲的要求。乙拒绝先付货款的行为在法律上称为() 。
A.行使不安履行抗辩权
B.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C.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D.行使撤销权
参考解析:(1)本题不涉及意思表示不真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代理等情节,与撤销权无关,排除选项D;(2)当事人约定“货到后一个月内付款”,即先交货后付款——存在先后履行顺序,排除选项C;(3)乙是付款方,是后履行义务一方,行使的是后履行抗辩权,选项B正确,选项A错误。
[多选题]2月29日赵某异地恋的女友冯某过生日.赵某通过网络在冯某所在地的花店订购了99朵玫瑰。双方约定由花店联系冯某确定具体的送货时间和送货地址.后花店与冯某联系,冯某要求其在生日当天将鲜花送至工作单位。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若花店在冯某生日当天未及时将鲜花送至,冯某可以打电话给花店要求其履行
B.若花店送来的鲜花是99支康乃馨,则冯某可以要求花店向自己承担违约责任
C.若赵某没有支付价款,冯某打电话要求花店送花,花店可以拒绝
D.花店送花给冯某的费用,如未与赵某约定,则应当由花店承担
参考解析:选项AB,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选项C,债务人对于合同债权人可行使的一切抗辩权,对该第三人均可行使。选项D,因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增加的费用,除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权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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