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中级会计师 > 经济法 > 中级经济法模拟试题

2024中级经济法考点练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来源:233网校 2024-01-21 00:00:01
插入模块

1、单选题]甲、乙、丙三人拟设立一股份责任公司。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甲在搬运为公司购买的办公家具时不慎将丁撞伤。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对丁的侵权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若公司未成立,丁仅能请求甲承担该侵权责任

B.若公司未成立,丁应先向甲请求赔偿,不足部分再由乙、丙承担C.若公司成立,则由公司自动承受该侵权责任

D.无论公司是否成立,该侵权责任应由甲、乙、丙共同承担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里对丁的侵权系因为公司搬运家具所致,属于“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1)如果公司成立“公司”应自动承受该侵权责任;(2)如果公司未成立。受害人有权请求“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2、[单选题] 甲、乙、丙三家企业筹划建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甲企业作为出资的厂房需要装修。于是,由乙企业负责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处,专门定作了一批装饰材料,价值140万元。如果公司无法成立,承担140万元装饰材料费的方案正确的是  (   )

A.甲企业与乙企业承担

B.甲企业独立承担

C.全体发起人连带承担

D.全体发起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的责任。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3、[多选题] 下列各项情形中,认股人有权要求发起人返还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有(   )

A.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

B.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30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

C.创立大会作出不设立公司决议的

D.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的

参考答案:ABC
参考解析:选项D:发起人因厦行公司设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时,公司或全体发起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的发起人追偿,并不直接导致公司设立失败。

4、[多选题]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

A.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B.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

C.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

D.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中须有半数以上为中国公民

参考答案:ABC
参考解析:

选项A、B、C符合规定;选项D不符合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非“有半数以上的中国公民”)。综上,本题应选ABC。

插入模块


中级会计考试通关攻略——2024年抢先新考季

考试难度大,通过率低?233网校中级会计课程全新升级,大咖好课+私教小灶+带学训练营,助你直达过考。在你忘了学习时提醒你,在你学习疲倦时鼓励你,在你遇到问题时指导你,时时刻刻将你的学习固定在“高速赛道”上。0元领课,先来免费试听学习>>

相关推荐:历年中级会计真题及答案解析下载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 | 考试教材

如果你对中级会计师考试不是很了解,学霸君建议先看看中级会计师考试新手报考指南,从报名到执业,为你介绍中级会计考试。(点击进入中级会计新手指南

中级会计学习资料/免费课程/新人优惠券 一键领取>>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