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 | 考点 | 重要性 |
第一节公司法律制度概述 | 公司的概念和种类 | ★(了解) |
公司法人财产权 | ★★(理解) | |
第二节公司的登记管理 | 登记事项 | ★★(理解) |
第三节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 ★★(理解) |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 ★★★★(运用) |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 ★★★(掌握) |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 ★★(理解) | |
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 ★★(理解) | |
第四节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 ★★★(掌握) |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 ★★★★(运用) | |
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 ★★(理解) | |
第五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 ★★★(掌握) |
股东诉讼 | ★★★(掌握) | |
第六节公司股票和公司债券 | 股份发行 | ★★★(掌握) |
公司债券 | ★★★(掌握) | |
第七节公司财务、会计 | 公司财务、会计的基本要求 | ★★(理解) |
利润分配 | ★★★(掌握) | |
第八节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 —— | —— |
第九节公司解散和清算 | 公司解散的原因 | ★★(理解) |
公司清算 | ★★★(掌握) | |
第十节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 | —— | —— |
本篇文章为大家展开讲解三星考点和四星考点,其余考点可以通过精讲班掌握。
【考点1】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考点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考点3】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考点4】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考点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考点6】股东诉讼
(1)股东代表诉讼
侵权人 | 程序 | 起诉股东资格 | 名义 |
董事、高管 | 监事会→股东 | ①有限责任公司:任一股东。 ②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 | ①拒绝提起诉讼。 ②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 ③情况紧急下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
监事 | 董事会→股东 | ||
公司以外的他人 | 董事会或监事会→股东 |
(2)股东直接诉讼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直接作为原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意】
①股东依据公司法规定直接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他人提起诉讼的,应当列公司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符合公司法规定条件的其他股东,以相同的诉讼请求申请参加诉讼的,应当列为共同原告。
②股东依据公司法规定直接提起诉讼的案件,胜诉利益归属于公司。股东请求被告直接向其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③股东依据公司法规定直接提起诉讼的案件,其诉讼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公司应当承担股东因参加诉讼支付的合理费用。
【考点7】公司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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